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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工, 這是30年前帶動台灣經濟起飛的產業型態, 個人在這產業夠久了, 應該是職場的最後一個工作, 能不能作到退休,沒把握, 勞工退休涼水金沒甚麼誘因,還是靠自己較實在, 有了這樣的認知,接下來的行動就有了中心思想.

每當有人問起我的工作,對不熟的朋友我只說科技或電子製造業, 熟一些的朋友我會說公司名, 然後半開玩笑的說是血汗工廠, 其實以工作條件來看, 或是跟我們所認知的中國大陸血汗工廠來比較, 確實好太多了,開玩笑,茅山道士不是浪得虛名, 在老外眼中, 台灣代工廠這樣還能生存, 就覺得不可思議, 所以總會想再壓縮我們的穫利空間,或者乾脆把他們一部份的營運人事成本轉嫁到台廠, 於是台廠必需再增加資本支出,培養人材,搞些高科技,政府也用人民的納稅獎勵研發投資, 表面好像我們的技術世界第一, 領先歐美日, 但如果企業最終的毛利還是3% 5%,    企業才真的浪費社會資源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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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2013的文,日期忘了記錄

今天會計又向我要2013研發案的記錄,研發投資抵減要用的資料,上週已接獲通知,本不想理他,今天又來催,算了,還是指示屬下整理給他.

以我的看法跟標準,那些根本談不上研發,但企業就是可以這種名目來減稅,心裡很矛盾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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